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桩号66+200~68+200、114+000~126+500之间河道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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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桩号66+200~68+200、114+000~126+500之间河道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桩号66+200~68+200、114+000~126+500之间河道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盐城市千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阜宁县境内桩号66+200~68+200及滨海县境内桩号114+000~126+500之间总长14.5km河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泓道开挖、南北堤防加固、泓坡堤坡防护及水土保持、植物防护等,概算投资约10亿元。 2.3本次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阜宁县境内桩号66+200~68+200及滨海县境内桩号114+000~126+500之间总长14.5km河道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水保监测与验收报告编制、环保监测与验收报告编制、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对相应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汇总复核,协助招标人确定最高限价等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须在省级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可能适当调整的权利,相应工程概算总投资以最终批复的概算金额为准。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投标时服务期暂按60天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9月1日至今(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未标明合同签订时间作为无效业绩))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达3000万元千亿工程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省级或市级交易平台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其它有效证明(项目批文等)。备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曾承揽的类似相关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 (6)其他人员要求: /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9月23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本公告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千亿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费*9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汇总复核及确定最高限价不另外计费)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5+最高投标限价*0.5。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7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7分;单位业绩:2分;资源配置:11分;服务实施方案:60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千亿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千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 系 人:费玲玲 电 话: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180051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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