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档案信息化综合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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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已由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14〕808号和苏发改农经发〔2016〕32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70%,市县配套30%,招标人为常州新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档案信息化综合服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和《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具有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改善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的骨干工程,也是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千亿工程、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点项目。新孟河工程北起长江右岸的大夹江,在引(入)江口处兴建界牌千亿枢纽,沿老新孟河拓浚至京杭运河,在新孟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兴建奔牛千亿枢纽,过运河后新开河道南延至北干河,拓浚北干河连接洮湖、滆湖,拓浚太滆运河和漕桥河入太湖。工程河道总长116.47km,总投资金额1346219万元。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在常州市新北区境内涉及运河以北段新孟河段河道疏拓及运河以南南延段平地开河,涉及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奔牛镇以及春江镇(堆土区)等5个乡镇36个村,全长约23.90 km(不含奔牛枢纽段长1.74km),其中,运河以北河道部分长约21.81 km(平地开河3.28km,老河拓浚18.53km), 河道设计底宽80m,口宽116.4~144.5m;运河以南河道新开2.09 km,河道设计底宽70m,口宽133m,全线底高程均为-3m(吴淞高程),开挖土方约2122万m3,含影响水系:三茅殿大沟、红联大沟、东斜中沟、南阳河闸站、延石河(延安大沟南部未连段)、郭河、黄山河、东陆大沟、界沟、小孟河、安宁河、东风河疏浚、延伸连通团结河、五丰大沟、新青河、延寿河、老新孟河堤防建设等水系工程及京沪铁路、沪宁城际、京沪高铁三座铁路。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涉及新北区孟河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春江镇5个镇。工程永久占地6934.06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6768.72亩(耕地2900.33亩)、国有土地165.34亩。工程临时占地11959.83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11861.99亩(耕地10160.56亩)、国有土地97.84亩。 省批复拆迁居民1647户,人口6634人,其中农业人口6343人、非农业人口291人;拆迁居民各类房屋525574平方米;拆迁农村家庭经营户418家,农副业单位1家;涉及企事业单位170家,其中事业单位6家、企业单位164家,拆迁各类房屋295950平方米。工程影响前期专项杆(管)线主要为:水、电力、气、综合通讯光缆、农田千亿等专项设施。实际拆迁分户后户数约2500户。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北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档案信息化综合服务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复印留档,通过移民安置档案专项验收,最终成果符合常州市新北区档案馆进馆要求等工作。 工作内容应包括档案前期检查、排序、编页码、案卷目录卷内目录输入打印及检查、脊背条、上架、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数据验收、数据提交、数据备份、业务指导、专项验收、移交进馆等工作。 具体服务要求参照千亿部《千亿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大中型千亿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2012〕77号及委托人协商一致的管理要求执行。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档案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设区市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机构备案通知书。 (2)业绩要求:具有档案(资料)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或运维或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外包服务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不少于5年档案管理工作经历(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六)项目管理机构-3.主要人员简历表章节提供)和馆员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9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千亿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千亿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千亿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40%;45%;5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4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剔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各一个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45.5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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